信钢学校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制度
一、校长为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二、健全保卫组织,配齐专职保卫人员,完善各项保卫制度。
三、完善各种防范设施,排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。
四、加强对师生的法制、安全教育,防止师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。
五、配合公安、文化等职能部门,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。
六、保证各项安全防范制度的落实,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育学习环境。
七、图书室、化学实验室、物理实验室、保管室、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。下课(班)后要即使关好门窗和电源。
八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、设备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、维护、更换,确保安全。
九、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、电炉、电热设备,严禁吸烟和私拉乱接电线。
十、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、锅炉,每年要检查,锅炉工要持证上岗,严格按操作操作,液化器罐与灶头应保持安全距离,严防事故发生。
十一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。
十二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要从重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