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阳市平桥区信钢学校消防管理制度
为切实保护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,我校把消防工作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,特制定本制度。
1、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。校长为学校的安全责任人,由政教处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。由学校教职员工组成义务消防队。
2、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河南省消防条例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、保护消防设施、预防火灾、报告火警的义务,人人都达到“两知一会”,即知道火灾危害性,知道报火警,会逃生自救。
3、保障校内各种消防设施的良好状态。做到定期检查、维护,保证设施完好率达到100%,并做好检查记录。
4、教学楼安全出口保持畅通,安全疏散指标标志明显、应急照明完好。
5、学生聚集场所不得使用耐火极限低的材料装修。
6、加强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实验室管理。做到实验用品专门存放,由相关管理员加锁负责保管。在使用易燃、易爆的危险品做实验时,教师必须事前向学生讲解注意事项,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。
7、图书室、保管室、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。下课(班)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和电源。
8、消防栓、灭火器、应急灯等消防设施设备要人人爱护,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,违者要严肃处理。
9、加强用电安全检查,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、设备等进行检查,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、维护、更换,无法自行操作的要及时上报,确保安全。
10、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、电炉、电热设备、私拉乱接电线,要做到防止一切火灾的发生。
11、校内长住的教职工,必须以身作则,做好安全防火工作。
12、校内住户使用天燃气、煤气,要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,注意防漏气、防爆、防火,使用后要关好阀门。
13、加强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巡查,及时整改火灾隐患。
14、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,要从重处罚,直至追究法律责任。